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機車騎士請勿任意改裝車輛設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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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林常雄/高雄報導】
在高度機動的社會環境中,機車是方便、經濟且機動性高的一種交通工具,雖然南
部豔陽高照,但機車具有省油、便捷的特性,著實吸引著為數不少的年輕人及上班族使
用為代步交通工具。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,高雄市之機車數量高達 2百28萬多輛。本市監警聯合稽查小 組於路邊執行機車攔檢勤務時,發現有不少機車騎士任意改裝車輛原有設備。監理所提 醒各位機車騎士,機車經出廠即經過相關檢測合格才予以核發牌照,相關設備均需符合 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之規定,如未經許可,擅自改裝、變更者可是要依「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」第16條第1項第 2款及第18條規定,處罰新台幣9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,且還要參加臨時檢驗改正。 近日來,高雄市區監理所監警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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